2011年6月26日日曜日

更要治理公路收费所得乱开支

  6月20日启动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要求立即停止收费并撤销站点,对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不过,本次清理并不意味着收费公 路政策在中国面临终结。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认为:
"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政府部门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确保现有庞大公路体系的维修养护。"


  交通部的表态显然进一步证明要减少我国公路收费实在是任重而道远。之前就有媒体报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运动在20日启动后,曾被新华社曝光的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 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4个路桥超期收费
站,清理行动并没有让这4个收费站有任何变化,饱受诟病的"买路钱"一分不少地仍旧照收,其收费理由和依据则各不相同。

  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陶建明承认,建设大桥的贷款2009年已经还清,目前椒江大桥收费不会停、减,因为与椒江二桥建设已经实行了捆绑。辩解得可谓是理直气壮 。

  广东省佛山市交通局副调研员余淳明则说,佛山市正按照国家五部委通知要求处理三水大桥收费问题,将修正收费年限,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目前方案正在拟定中。

  再结合现在交通部的表态看,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运动,只怕难以取消得了多少收费项目,更多的恐怕将是逼得违规收费项目改头换面变成"合规收费"罢了。

  既然对减少公路收费是难以期待太多了,那么社会民众或许就只能希望公路收费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用在公路体系的建设维修养护等方面了。因此乱收费固然要清理,但收 费公路收费所得乱开支更应该得到治理。比如对包
括合法合规在内的各类收费公路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督查,对于乱用收费所得的,严惩不贷。力求实行透明化财务管理制度,让公路收 费所得不被少数人乱用。

  不过面对治理收费所得乱开支这一更具道义、法理高度的行动,就不知地方政府等又会拿出什么"正当理由"来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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