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水曜日

货币价值的决定与均衡

  货币理论的缺陷与误解

  迄今为止,由于货币理论没有解决货币价值的决定问题,人们不得不用物价指数的倒数测定货币的购买力,即货币价值的。这可以说是货币理论缺陷导致的重大误解。因为物价指数的倒数和货币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物价指数的倒数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货币的购买力,但并不能准确地反映货币价值。

  由于货币的对内价值决定问题没有解决,货币的对外价值按照"购买力平价说",用两国物价指数的倒数来测定,这也是不准确的。

  针对货币理论的这一缺陷,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当前金融研究的紧迫问题"一文中,指出:"用哪个指标测定货币价值,是个很重要的理论问题"(《金融研究》1996年第3期)。因此,要想解决货币均衡问题,则必须首先解决货币价值的决定问题,找到货币价值指标。为此,要充分认识以往货币理论的缺陷及其误解。

  货币内外价值的决定与均衡

  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曾说,"价值是两物之间的交换比例"。很明显卡塞尔所说的价值,是指交换价值,而且是个别交换价值,即商品的价格,体现在商品交换中,无需测定。但一国商品和货币的交换价值总水平则需要测定,否则无法判断物价水平和汇率水平是否合适。

  根据卡塞尔的价值思想,一国货币的对内价值由商品价值总额和货币总量的比率所决定。货币的对外价值由两国货币的对内价值比率所决定。对内价值均衡,即价值指标的均衡变动(在均衡率的±20%以内)。对外价值均衡,即汇率的均衡变动,表现为汇率围绕着对外价值指标在均衡限界(变动率的±20%以内)变动。货币价值均衡,即价值指标围绕其均衡值在均衡限界内变动。货币价值的决定式和均衡率计算式表示如下。

  货币的对内价值:Mw=Ws/Ms

  货币的对外价值:MM=Mw/Mw*

  对内价值均衡率:△Mw′=(△Mw-△Mw)/△Mw×100%

  对外价值均衡率:Rm′=(Rm-MM)/MM×100%

  从货币对内价值决定因素可以看出,一国的货币价值与自身数量成反比,与商品量成正比;货币的对外价值由对内价值所决定,并与对内价值成正比,即一国货币对内价值越高,在本国交换商品越多,对外才能交换更多外国货币,进而交换更多外国商品;一国货币若对外贬值,这个国家的一切都会变得不值钱。这是每个国家都不希望本国货币贬值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货币价值均衡度的划定如下:

  相对均衡:均衡率±20%以内

  轻度不均衡:均衡率±20%~±50%以内

  重度不均衡:均衡率±51%~±100%以内

  过度不均衡:均衡率±100%以上

  异常不均衡:△Mw指标为负值

  用这些决定式和计算式,使用中央银行的统计数据,人人都可以计算货币的对内价值和对外价值及其均衡率,检测对内价值是否均衡、即物价水平是否合适,以及对外价值、即汇率是否均衡。

  日本和中国的货币价值均衡的检测

  笔者使用日本央行和中国央行的统计数据,对日本30年和中国20年的货币价值均衡与否的检测结果如下。

  日本的货币价值△Mw指标在1970~1990年20年间基本上呈均衡状态。但是1991年以后则是过度不均衡,1970~1999年30年间,1973~1974年、1976~1977年、1979年、1982~1984年、1986年、1990年这10年则处于均衡状态,1971年、1972年、1975年、1978年、1981年、1985年、1987~1989年呈现不均衡,1980年、1991年和1992年、1998年和1999年△Mw指标的均衡率都超过了±100%,为过度不均衡,其中1992年的△Mw指标为负值,表现出异常不均衡,1993年和1997年为重度不均衡。据此,从货币价值不均衡的程度,就不难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20年间,△Mw指标的均衡率只有1995年超过了100%,发生了过度不均衡;1979~1981年、1983年、1985年、1987年、1989年、1994年的8年间基本在±20%以内,处于均衡状态;1982年、1984年、1986年、1988年以及1996~1999年为轻度和重度不均衡。从物价的变动看,1985年、1988和89年、1993-95年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与币值下降之密切相关(但都有不同程度的时滞)。中国经济自从1996年实现所谓"软着陆"以来,持续低迷,其原因也可以从货币价值的不均衡程度得到解释。

  从日中两国货币价值均衡的检证不难看出,货币价值指标在一国经济活动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这个指标若出现异常,经济形势就不可能会好。这已经被日中两国的实情所证明。

  日元和人民币对外价值均衡检测

  对外价值均衡、即汇率均衡,汇率=对外价值,即为最佳均衡状态。

  笔者对日元30年、人民币20年间的汇率与对外价值均衡与偏离的检测结果如下。

  1、日元和人民币的对外价值的推移

  日元对美元的对外价值MM指标,在1970年以后30年间,基本上围绕着均衡值0.52(100日元=0.52美元)稳定推移。但是,1995年以后一直在下降,1999年降至最低水准。

  人民币对美元的对外价值,在1979~1984年期间显着下降,MM指标自从1984年以后大体在均衡值0.38(1元=0.38美元)上下推移,1994~1996年稍见上升后,又转为下降。

  与日元相比,人民币对美元的对外价值变动幅度较大。而且,人民币对美元的对外价值的低下,多是由人民币的对内价值低下所致。人民币对美元的对外价值从1994年开始上升,则是由于美元的对内价值低下所致。

  2、日元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的偏离

  首先,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上升,尤其从1986年开始大幅度上升。1985年以前二者大体保持均衡,没出现大幅度偏离。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在1978年和1985年大体接近均衡。1978年和1985年,日元对美元的对外价值MM指标为100日元=0.50美元和0.53美元,同期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为100日元=0.51美元和0.50美元,二者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说,1978年和1985年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为均衡汇率。

  1985年和1989年,日元对美元的对外价值MM指标平均值为100日元=0.5059美元(1美元=196日元),但是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平均值则为1美元=124日元,二者明显偏离,尤其1999年日元汇率上升为1美元=102日元,与对外价值(1美元=244日元)发生很大偏离。1986年由于日元升值和美元贬值,日元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发生显着偏离,也就是说,1986年以后日元被过大评价了,尤其是1999年几乎比对外价值高出1倍。

  1997年的亚洲货币危机发生之后,曾有人指出日元对美元的汇率被过大评价了。但是由于均衡汇率不明确,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被过大评价并没人做出准确验证。

  其次,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与日元不同,一直在下降。在改革开放后20年间,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的推移来看,1989年以前二者大体呈平行变动,1979年、1985年、1988年和1989年二者接近均衡状态。这4年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元=0.65美元、0.65美元、0.34美元、0.27美元,同期人民币对美元的对外价值分别为,1元=0.63美元、0.63美元、0.35美元、0.28美元,二者基本一致。

  但是,由于1986年受日元升值、美元贬值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降到对外价值以下,二者发生了偏离,1994以后由于人民币人为的贬值,二者偏离的幅度进一步扩大。尤其是1999年的汇率1美元=8.3元,与对外价值1美元=3.3元偏离甚远。也就是说人民币对美元被过小评价了。

  从以上检测可以看出:第一,Mw指标所表现出来的货币价值也是经常变动的。1971~1990年的20年间,日本的货币价值Mw指标是相当稳定的,这表明货币价值的均衡变动是可能的。第二,货币的对外价值是由对内价值所决定,只要对内价值稳定,对外价值也就会稳定。从日元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与对外价值的推移来看,二者实现均衡变动是可能的。如果汇率以对外价值为基准决定,二者保持均衡变动,即均衡汇率是可以实现的。第三,1986年以后,日元对美元的汇率过高,被过大评价了;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则过低,被过小评价了。因此说,2005年以来,人民币升值是向均衡汇率的回归。这是价值规律所决定的必然趋势,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从东电失德反观国企之重

  中国国有企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现实重任,是其他企业形式不能替代的

  日本大地震诱发海啸,引发福岛核电站严重泄漏,导致了严重的环境与生态灾难。东京电力公司在天灾之上,又加人祸,为一己私利,隐瞒实情,让事态不断恶化。英国《金融时报》批评说,东电公司在本次核危机中的拙劣表现,加速了这场灾难的不可控性。近年来,西方国家一直高调咏唱"企业社会责任(CSR)",东电的极度无良无疑是极大反讽。有分析家指出,倘若东京电力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料不至于让日本遭遇如此深重灾难。

  国有天下行,责任非一般

  企业自诞生那天,就与国家紧密相连,与公有而不是私有密切相关。企业原是政府特许的产物,为国家、国王、特定大众服务,严重滞后于市场而存在,如中国汉王朝的盐铁专卖机构以及英帝国的东印度公司。19世纪中后期,经由"强盗贵族"反复努力,企业才最终取得像自然人一样的"法人"地位,由此诞生现代企业制度,并逐渐成为市场的一大主体。

  "政府—企业—社会"三大主体支撑起现代国家基本架构,相应的三大力量"权力—钱力—民力"构成现代国家生活之基础。国有企业兼有部分政府与社会职能,是实现"权力—钱力—民力"和谐的伟大尝试。国有企业在公共性与企业性之间,要求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兼顾企业自身利益,这是国有企业区别于私人企业的根本特点,也是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全球公认的国际惯例。

  即便在自由主义盛行的一些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早已摆脱意识形态的纠缠,与私人企业相互补充,相安无事,而且在关键时刻(如经济、社会危机)都被大众、政府给予重托,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在西方国家,国有企业主要是国家调节与控制经济的一个基本工具。各国设立国有企业的用意有三:一是财政性目的,即扩大财源以满足政府支出需要;二是政治性目的,即为了维护和巩固政权,抵御外敌入侵或实施对外侵略,由国家控制某些经济要害部门;三是经济性目的,即通过国家直接投资经营,调节国民经济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协调发展。这是现代西方国有企业所担负的主要使命。

  2006年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不仅承认国有企业的合理存在,而且要求国有企业承担比私人企业更高的社会责任目标和治理要求。OECD认为:如果有足够的公司治理实践和合适的制度结构安排,私有化只是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尽管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了大量私有化行为,但在一些OECD国家里,国有企业仍占有约20%的GDP、约10%的就业机会以及40%左右的市场资本总额。在一些公共事业和基础行业中,国家所有权表现异常明显,比如能源、交通和电信等。一些非OECD国家也有大量的重要的国有部门,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决定着该国经济的未来。

  从某种角度来说,至少在OECD看来,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的根本不同点在于,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要比私人企业高得多,这几乎是一种特定的、强制的、法定的企业目标和责任,对于国有企业——无论独资、控股抑或参股——来说,都必须主动承担这样的责任。而私人企业则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如战争、自然灾难等,被动地担当起类似的责任。尽管一国内与国际制定了多个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但是私人企业除少数能够自觉履行外,多数表现不尽如人意。更有甚者,非但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反而在攫取利润上肆无忌惮,甚至是巧取豪夺。近年来,国际商品市场投机盛行、金融机构欺诈不断曝光、跨国公司规避环保法规转移污染、劳资矛盾日趋尖锐等不良现象表明,即便是享有诸多声誉的跨国企业,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还存在一段距离,有的甚或渐行渐远。

  国有企业责任重于泰山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一个在全球化背景下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大国,中国的国有企业肩负着非同寻常的历史使命与现实重任,是其他任何一类企业制度形式所不能替代的。

  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当今,作为世界市场的重要主体、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在母国受到各方监督与制约,很多是遵纪守法的模范。但是,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跨国公司利用东道国求"资"若渴的心态,占尽各种便宜与优势,近乎为所欲为,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占据优势甚至是垄断地位。在一些弱小国家(如中美洲、非洲的许多国家),跨国公司甚至呼风唤雨,左右国家政局。

  在中国,多年持续不断扩大开放,令越来越多的行业为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主导甚至垄断,弱小的民族企业无法与这些跨国企业相抗衡,纷纷成为跨国企业的附庸,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分工链的一个环节。值得庆幸的是,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使得中国经济主权总体上依然掌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中。实际表明,凡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的行业,经济安全就有保障;凡是无国有企业主导的行业,经济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社会主义的实践者。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只要宪法依然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只要依旧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实践者的角色就不可替代。

  民族精神的传承者。新中国建立后,为了不再遭遇帝国主义的欺凌,为了弘扬民族正气,中国选择了所谓"要核子不要裤子"的战略,搞出了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系列令世界震惊的伟大工程。这些伟大工程的重要实施者,就是国有企业。正是国有企业职工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正是有了"铁人精神",有了发挥"主人翁"意识、制定"鞍钢宪法"的创新精神,中国的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与科学技术现代化才会有日新月异的进步,中国才能在强权包围中"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现代化国家,才能有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新局面的出现。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与民族精神传承具有一致性,如此必将继续谱写光辉篇章。

  经济调控的执行者。"强政府"的经济与社会效能在东亚及诸多新兴市场中反复得到实践的成功检验。中国是一个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政府拥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突出地位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国有企业正是"强政府"职能的体现者与执行者。

  在当今中国,国有企业不仅是政府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参与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力量。近年来,中国的宏观调控成效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相关流通主渠道中没有国有企业,或没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致使稳定之锚消失或被侵蚀。当前,在国民经济领域,资产泡沫越来越大,虚热实冷情形越来越严重,地区、城乡、行业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很大程度上是国有企业不断萎缩的结果。

  干净财富的创造者。尽管肩负多种沉重使命,国有企业在财富创造上同样富有效率。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没有国有企业提供的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铁路、公路、港口、邮政、通信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种技术装备和技术人才,就不可能有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世界资本主义私人企业相比,高效率的国有企业远离血与火,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欺诈,创造经济效益的手段光明,道德高尚,财富干净。

  国企社会责任:超载—空载—适载

  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负责是国有企业的天然属性。即便在市场长期占据主导的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实际承担状况要普遍高于私人企业。至于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或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国有企业与社会一体化是一个普遍现象。

  国有企业在成立之始,很自然要考虑与承担职工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及养老等多种社会职能。但是,"企业办社会"的"超载"不适应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当轻装简从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纷纷加入竞争行列后,国有企业在利润创造上的"低效"愈发明显。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实际则是提高"经济效率"、"利润创造力",国有企业被推上了手术台。

  国有企业历经多种改制,众多国有企业由"办社会"转向"创利润",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少,如此导致另一种极端情形的发生,即企业把利润装入腰包,包袱甩给社会。企业社会职能的卸载和社会责任的缺失,使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如同私人企业、外资企业一般,在社会责任上处于"空载"状态。如此,进入新世纪尤其是近年来,社会对国有企业积聚了并表达出越来越多的不满。

  很显然,负责任的国有企业感受到了社会的不满。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在央企中率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到2008年,有33家央企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远集团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评为典范报告。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得到了国际、国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央企提出了"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榜样"的先进性要求。

  实际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较低,但是相对来说,国有企业在总体上要好于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尽管如此,国有企业的表现仍与大众的普遍高期待存在相当落差,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上依旧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为此,应重新审视中国各类企业的制度安排,重构、强化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使其处于"适载"状态。

  充分发挥国民经济顶梁柱的作用

  挖掘国有企业的墙脚,宰杀国有企业这只羔羊,是私人资本增值的捷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笔国有资产流失,大批企业职工下岗,大量由国有企业创造的精神财富被抛弃。大凡作为一个正常的中国人,若不为国有企业遭遇这些劫掠而感到痛心,显然是没良心。但是,若再想恢复国有企业一统天下,恢复到高度集中与僵化的管理与经营体制,则是没头脑。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而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混合经济将长期存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能为我所用的外资企业将长期并存,国企、民企与外企"三分天下"的态势将长期呈现,但是三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角色与地位应有差异,当区别对待。

  国有企业是"主力军"。十七大报告强调"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使国有企业始终切实扮演主力军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坚强柱石。中国作为一个后进而又不断开放的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普遍弱小,能够抗衡富可敌国的跨国公司的,唯有国有企业。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只有通过做大做强国企,才能为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与经济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应该更多地体现在公益领域、国家安全领域、民营资本薄弱且跨国资本强势的领域。中国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有其历史渊源,是责无旁贷的政治使命决定的,在一些行业的垄断地位是由日趋激烈的企业间商业竞争、国家间经济博弈的现实决定的。

  与此同时,作为国有企业核心的国有资本,其本质属性仍然是资本。因此,必须节制资本的贪婪天性,为国有资本设定边界,防止侵犯大众以及其他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管,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企业制度的建设绝不是一劳永逸,国有企业应不断努力,缩小与理想的国有企业存在的差距。

  民营企业是生力军。国有企业应当爱护、呵护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民营企业争取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而不是"与民争利"。

  国际经验显示,跨国企业是一国民族企业成长的"大敌"。"大敌"当前,是国有企业与跨国企业正面交锋,客观上为民营企业赢得发展时空。多年来,中国民营企业积极发展,成长壮大。一些民营企业甚至积攒起令跨国企业与国有企业为之侧目甚至畏惧的经济实力。中国民营企业是市场的积极开拓者,是大众就业的主渠道,是政府税收的最大贡献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营企业所迸发出的巨大活力。

  中国民营企业汇聚了一般企业的积极因素,同时也具有一般资本的消极因素。近年来,毒奶粉、毒饺子、毒牙膏、毒食品等黑心产品,肆意投机引发各类资产泡沫,将包括偷税漏税所得的资产转移海外,等等不法行为,主要是民营企业所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花大气力节制这些无良的私人资本。在强化法律制裁手段的同时,应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让越来越多私人资本、民营企业家的血管流淌道德的血液。

  跨国企业是"雇佣军"。中国是后进国家,科技、管理、经营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那些先进的外资参与中国现代化建设。此外,随着中国经济壮大以及企业竞争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走出去",利用国际资源、拓展国际市场。所以,保持市场的适度、有序开放,让外资企业尤其是技术密集型外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一定比重,有着积极意义。

  但是,必须注意到,外资企业的两面性比民营企业更加明显。一些富可敌国的垄断企业,为了实现扩张、谋取垄断、获得超额利润,处心积虑地要消除发展中国家的国有企业,使私人企业成为自己附庸,让各类资源为自己自由支配与廉价使用,甚至令一国政权成为自己的傀儡。因此,中国在积极主动利用外资的同时,切忌被外资过多利用。

千年不有的机遇

  求利,当求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

  国民党提出:两岸合编《中华大词典》;共产党应提出:两岸同注《儒家四书》。

  "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国共应展开竞争。共产党应该比国民党做得更好!(顺便洗刷三十年前批孔的负面影响)。

  共产党有能力比国民党做得更好!

  诸位领导、国家精英:

  你们功成名就,还缺什么?需要什么?您个人的最大利益是啥?!如果能像孔子那样,百年之后还能造福人类,那就是名符其实地长生不老,万岁,万岁,万万岁!

  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来到面前,谁能抓住它,谁就永远不离孔子左右!

  错解经典两千年,拨乱反正谁承担?

  近代中国,屡遭蹂躏;割地赔款,主权丧尽;痛定思痛,"五四"运动打到孔家店!全盘西化,汉字也要废除。彻底否定中华文化,乃是那一代国家精英,无可奈何的矫枉过正。西方各种学说、主义,自然粉墨登场,极尽能事。但是,正因为如此,才破除了对古人只能顶礼膜拜,不可质疑的紧箍咒。有比较才有鉴别,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新审思中华文化。

  三十年前,南怀瑾先生首开中华文化经典拨乱反正的先河。《论语别裁》为孔子翻案,赢得一片掌声;将儒家文化比喻为粮食店,得到广泛赞同。《论语别裁》多年畅销两岸,持续火爆出人意外。中华文化经典在当代初步显现,破译解惑的魅力和圣人孔子的光辉!

  去年,于丹教授联系生活实际讲《论语心得》,仅涉及《论语》十分之一的内容,竟创造了大陆出版界的神话——年销400万册。证明了中华文化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在高科技时代,仍有不可替代的无量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存有广阔天地。中华文化经典利人利己,人人需要;至高至简,个个能用;不迂腐、不迷信、不僵化,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今年七月,第五届长沙两岸经贸文化论坛,首次以文化教育为主题,五百余党派、政府、民间各路精英聚会,达成《六点共同建议》:"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论坛中'座而言',论坛之后就是'起而行',论坛的成果,一个一个在不久以后能够落实"(吴伯雄主席)。正本清源,拨乱反正;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造福中国和世界人民,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洪流!

  "起而行"落实成果,具体就是"文本传承"和"精神传承"。"精神"借"文本"而流传,"文本"靠"精神"而永生。两千年来中华文化经典有数十、几百种版本,可惜关键之处大多以错传错;自古文人相轻,各持己见,纷纭众说。因此,首当其冲就是纠正两千年的错解——《两岸同注儒家四书》,拿出一个各方都信服的版本,否则"传承、弘扬"就是空话。顺理成章,当然就需要成立"两岸中华文化经典研究中心"。

  错解经典两千年,拨乱反正难!难!难!譬如"中庸",已成为中国人的口头禅。从享誉盛名的专家、教授、大师,到有权有势的政要、大亨、商贾,以至于走卒贩夫、平民百姓,几乎毫无例外地把中庸理解为"不偏不倚"。赞颂者以此肯定中庸是"不亏不盈,可进可退,不急不缓、不过不及、不骄不馁的普世伦理金律"。反对者则以此认为中庸是"滑头"、"老好人","平庸,碌碌无为"的代名词。然而这样理解中庸是错误的!统统错了!!大错而特错!!!再如"大人、小人、道、德、仁、义、礼"亦复如是。

  在"三人成虎"、"谣言重复百遍成真理"的既成事实面前纠错,无异于众人皆醉我独醒,一定会被讥笑为"痴人说梦"!可谓难!难!难!难于上青天!!如果再由周埕安纠正,那就难上加难!!!因为他只有高中学历、三十八岁;农民出身,相貌不佳······不论他注解得多么正确无误、简单明白,极少有人相信!更多的人是不屑一顾!!连眼皮都不翻一翻!!!古今中外,永远是论门第、讲背景、看资历!永远是以貌取人,因人废言!英雄不问出处,那是理想!!古今做到有几人?!

  因此最好,也应该,以党和国家名义(或者基金会),由德高望重者领衔,党派、政府、民间各路精英共同参与、承担,才有可能拨乱反正。从周埕安一人着作,变成"中心"集体作品、众人智慧、共同心愿;然后再分头编写公务员、干部培训教材和各类学校必修课本;最后用党、政的力量推向两岸人民。"起而行"到此,才算是取得阶段性成果!所以我才写建议:《两岸同注儒家四书》。那么周埕安果真能纠正两千年的错解?!就以"中庸"斑中窥豹,大家自己判断吧。

  众所周知,汉字的奥妙是一字多音(多调),多字一音;一字多义,多字一义。但在组词、语境状态下又有特定含义,不能张冠李戴,这也就是汉语难学的关键。"不偏不倚"只是"中"字读平声时的含义,当读四声时,所表达的意思是"目标",如射中了;范进中举;中标等,"正好对上或合上:中奖|中选|猜中|百发百中"(《中华大字典》)。周埕安跳出两千年的旧解,将"中庸"的"中"解为"目标":

  人做事都有目的,目的达到了,心里很满意,觉得很可以,感到很合适,这就是"中"。所以说,"可以与合适"即是"中"。人,做人都有目标,目标达到了,无时而不自在,无处而不圆满,这就是"中"。所以说,圆满和自在即是"中"。人人都希望做事达到目的,人人都希望做人实现目标。所以说,"中"是人人所求,"中"是天下人,为人做事的根本。这就是"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为人做事要实现目的,达到目标,得到人人所求之"中",必须内因和外缘同时俱足,缺一不可。内因就是我们自己,外缘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这个环境包括别人,即人事环境。这个环境包括时间和空间,即自然环境。

  若要内因外缘俱足,得到人生之"中",必须我们自己和我们生活的环境融为一体,互相服务,才能共获成功。这个内外一体,互相服务,共获成功的状态,古人称为"和"。"和"即彼此之间,和睦相处,平等相待;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互相支持,共获成功。"和"是求"中"的唯一方法、唯一通道。只有"和",才能在求"中"的路上通达无碍。这就是"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若要自己与生活的环境融为一体,达到"和"之状态,必须变化自己为环境服务,或者变化环境为自己服务。总之,主动变化一方,被另一方所用,互相服务,互相支持,这是使自己和环境融为一体的唯一方法。而"庸"就是变化和应用之意,"庸"是"庚"与"用"的合写,"庚"者,变更,变化。"用"者,应用,利用。合言之,"庸"即变化和应用之意。

  变化自己,由愚昧凶恶,转变为智慧善良,为环境服务,自然可使自己与环境融为一体,共同成功。变化环境,由肮脏贫穷转变为干净富饶,为自己服务,自然可使环境与自己融为一体,共同成功。这个互相变化,互相服务,团结一体,共同成功的过程便是"庸"。为人做事,求"中"的基础是"和",求"和"的基础是"庸"。"庸"现,"和"成,"中"得,为人做事,便会无时而不圆满,无时而不自在。这就好象天地定位,自然万物生生不息、兴旺发达一样。所以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一句话,变化自己和环境,实现人人追求的幸福生活,就叫中庸。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对比两千年传承以来的"不偏不倚"解释,这难道不是天壤之间的差距吗?!任何人只要战胜自己,跳出成见的束缚,不以人废言,必定作出正确判断:周埕安言之成理,至高至简,易知易用,这才叫《经典》本义。照此解释经典,才算是"中华文化创新",才能"激发创造活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时代性";照此注解经典,必定能令读者恍然大悟,不但自己和家庭受益,而且会"推动中华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对话与交流,促进中华文化在全球传播"。

  "经典"被错解两千年,直到今天才纠正!这难道不是两千年才一次的机遇?!我们能够碰上多么幸运!多么难得!!我们是有福之人!!!怎么可能会拒绝?!然而这决非偶然,更不是巧合。命运造化人,历史育必然。这更是推不掉的责任,否则就是千古罪人!

  周埕安虽然能够创造性地按照"三化"标准(见《两岸同注儒家四书》),纠正两千年的错解。但是,要想让众人接受,以此造福当代人民,他却没有能力,需大德领衔担纲。不管哪位国家精英挺身而出,都能把自己的成就再更上一层楼,极致发挥,无限增值!举手之劳,一本万利;利人利己,万古流芳!!错过千年不有的机遇,必定造成终生最大的遗憾!!!

  附:两岸同注 儒家四书

  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首次以文化教育为主题,达成六点共同建议:"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共同促进中华文化创新,激发创造活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时代性";"共同推动中华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对话与交流,促进中华文化在全球传播",并且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两岸合编《中华大辞典》。

  众所周知,汉字是中国文化的活化石,它穿越时空,跨过地域,不分民族,不分国界,只要真弄懂了汉字的字形、字音所包含的全部意思,特别是一字多音,多字一音,一字多义,多字一义的奥妙,以及组词、语境状态下的特定含义,理解中华文化古典经文像读白话一样通俗、简单,能纠正师承中的误传,能泯除门户中的成见,不受信仰的限制,超越党派的政见。因此两岸合编《中华大辞典》,实在是"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基础中的基础。

  大陆青年实力派学者,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周埕安先生,非常娴熟地掌握了汉字的奥妙,"解字注释儒家四书,取今复古;实现"三化"易知易用,别立新宗",让传统文化具备了新的"可释性"与"可译性"(张颐武),其 "三化"就是科学化,大众化,
现代化。

  所谓科学化,首先是理解上的精确性。一是一,二是二,不允许大概、或许、差不多;其次是实践中的实用性。再高明的文化也是人们获取幸福的工具,若是百无一用,文化便没有传播的价值。最后是理论本身的系统性。既有贯穿始终的鲜明主题,又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主次分明,层层递进。而不是支离破碎,不是前言不答后语。

  所谓大众化,是建立在科学化基础上的通俗化。首先让大家能够借助书籍登堂入室,而不必求大师印证、秘传,搞一些法不传六耳的游戏。其次不能让大家看不懂,用不上,搞一些二十年以后会有用的悬念。最后打破专家学术垄断禁区,让大家在学习中人人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研究开拓的能力,应用推广的能力。

  所谓现代化,是对文化的时代要求。继往的目的不是复古,而是开拓未来。首先遣词、用语要现代化,即转换成今天的习惯用语,而不必用文言文作注。其次在古代概念上,要通过引申与类比,完成与现代概念的转化,使人人易知易用,能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

  周先生注解的《儒家四书》,为两岸"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它实现了"传统文明与当代背景融合,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沟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共谋"(于丹),实现了"文本传承"和"精神传承"这两个方面(余秋雨)。实现了"中华文化创新,激发创造活力",增强了"中华文化的时代性",必定能"唤醒人们血液中共同文化基因"(于丹),必将会推动我民族之崛起,促进中华文化在全球传播,它会象现代科学一样造福全世界。中华文化必然"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唐浩明引用)。

  然而周埕安先生还是个未出茅庐的青年,其成果并没有正式出版,需要党派、政府、民间共同的承认,因此,我建议成立两岸中华文化经典研究中心,集合各方高人贤士,以周先生的四书为蓝本,以三化为标准,横挑鼻子竖挑眼,集思广益,最后拿出一个能流传万世、让各方都满意的版本,成为干部培训和各类学校的课本,为卓有成效、扎扎实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教育发展,在教育中展现中华文化的精神与精髓,培养具有文化内涵的优秀人才"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