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火曜日

遏止海外资产流失的“办法”

  针对央企海外资产监管的两份重要文件,近期在国务院国资委的主导下"重磅"出台。国资委网站2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资产监管 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这两份文件已经国资委第10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中新网》 )

  全球化时代,海外投资成为必然。无论国企还是民企,投资海外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增值,而不是充当败家子冤大头,更不是慷国家之慨而玩折本的资本游戏。投资有风险,有赚有赔符合市 场法则,---若赔的有道理熨帖市场之道,这样的折本
是可以原谅的。可是,若赔的不明不白,投资者就要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和失当的市场行为埋单。

  根据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超过1.5万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588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其中,国企占据了半壁 江山。

  这些国企(大多为央企)的投资收益如何?以2008年的金融危机为例,由于不少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当时有68家央企曝出114亿美元的海外业务巨额浮亏。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钢集 团等央企都曾榜上有名。更让人震惊的是,不久
前还曝出中国投资美国"两房"债券亏损可能高达4500亿美元。虽然后来外管局辟谣,确认为不实消息。但亦可佐证,投资海外风险极大。如 果说投资美国都不保险,投资利比亚流失188亿美元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场这种投机失败或投资失误的主因,一方面是监管不到位。我国海外资产管理机制,缺乏系统和强有力的制度化约束,仅有《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加之央企"扁平化"改革不
到位,还未形成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有的央企公司层次多达11级,层级过多,管理效力难以触及到底层,导致缺乏战 略协同,造成下层级的投资随意性。另一方面,央企摊子大,兼顾内外两个市场,
在内习惯了靠政策闯市场,在外则缺乏博弈市场的经验和能力。在海外闯荡,不交学费才怪。更重要的是, 由于海外投资制度缺失监管乏力,对于投资失误者无法有效追责,更使得央企投资海外更
加的盲目。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故意投资失误,甚至和外商勾结,以牟取个人私利。

  因此,若无制度化约束,若无有效的风险监控,央企海外投资注定是赔多赚少。就此而言,国资委出台两个"办法"就是为了堵漏洞,让央企负责人重视海外投资的风险性,加强对下属企业 的约束,否则投资失误就要担责。

  很让人担心的是,就这两个纸上的"办法"就能解决海外资产流失?众人心知肚明,凡是严厉的红头文件或紧急出台的法规,无非都是为了猛药疗治。但央企海外投资,已成潮流,境外企业 资产高达万亿美元。凭借这些海外资产的市场惯性,也
无法用紧急出台的办法来扭转。

  更大的问题在于,公众要的是央企投资海外的项目、资金、盈利和亏损的信息公开。若信息不公开,则公众不能有效监督,只会造成公众的误读和怀疑,投资美国"两房"亏损迷思就是明证 。因此,遏制海外资产流失的最好办法就是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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