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国家的问题太大也太沉重了,笔者这里只想谈谈自然科学问题。
科学的真理是人对自然物质运动规律的认识,它是客观存在,并不随人的意志而改变。一直有科学无国界的说法,笔者的理解这其中包含有两层内容。中国的磁针是指南北的,美国的磁针同样也是指南北的,中国人利用杠杆原理移动重物,美国人也同样用杠杆原理移动重物。这就是说,其一:中国人首先认识的指南针与外国人总结出的经典力学原理,不会因地而改变,即在相同的空间真理是同一的,是客观存在。这是在空间层面上;第二:则是人的实践是不断前进发展的,由此人对自然的认识也就是不断前进与发展的,这样科学的理论势必随着人实践的前进而发展。这是在时间层面上。这样总的从时间、空间上讲,随着人认识时空与实践的发展变化,科学真理也就必然的要发展。如从电磁学理论可知,在磁场中指南针就不一定指南北,而是指向顺磁场方向;而经典力学在物质运动变化激烈(如接近光速)的情况下也并不适用。这就是科学真理的相对固定性与发展性。
科学真理还具有社会性。由于科学是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人必然是社会的人,故最终科学真理必将被社会上的所有人所承认。这也就是说只有人类社会才有科学真理,而其它动物是不会有科学真理存在的。也正为此才有了所谓的公认问题,科学真理才是全人类的财富。这样真理必然的会被社会所公认。但我想这里的公认只是一个笼统概念,没有人具体统计过占全球百分之多少的人承认才算公认,也没确定超过什么标准有多少人承认才算公认,超几百、超过几万、亦或超过几亿人的承认才算公认?而在一些情况下有些人提出的所谓公认,只是这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挥舞的大棒,扼杀他们不愿听到的声音的手段而己。
由于科学是人的认识,自然不可能大家同时认识,而只能是一个或几个人先认识到。这样认识必然是由少数人到多数人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中充满了艰辛与困难,这不仅有认识层面上的困难,同时也有社会层面上的困难。认识上的困难自不必说,这也正是只有少数人才能首先认识的原因,同时也是一些人反对这些认识的原因之一。而社会层面上的原因则是由于有些人己成为旧有认识的所谓权威,这样如果突破了旧有认识,则对其权威就构成了一定威胁,使其失去了己享有的地位,故这些人也就会不余遗力的对新认识提出种种疑难,甚至打击与迫害这些提出新认识的人。
事实上,科学的真理和发展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是公认与创新的矛盾。一方面,科学知识必然形成相关的评判认识标准,另一方面,新科学知识出现的过程就是对原有认识标准突破的过程,因此也必然受到原有认识标准的限制或压制。而科学发展的意义,正在于改变人类原有的认识。因此,提出新认识是人的一种权利,否则就没有科学探索的合理性。
我们一直在提倡百花齐放,而要想真正的百花齐放必须首先要让百苗或更多的苗出土,尽管有些出土的苗不一定能开出艳丽的花,但那有顶着花出土的苗呢。如果不允许苗出土,那是不会有百花齐放的。而那不开花的苗一直长下去,永不花自然也就会自生自灭了。也就是在人认识的过程中,应当让所的认识提出来,如果是正确认识,自然会逐步完善,如果是不正确的那就会在人逐步的实践认识过程中被淘汰,这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才是正确的。也就是现在以所谓的公认来阻止新认识的出现,那就永远不会有新认识了。
应当承认,人的新认识或新想法并不是每个都是正确的,实际上大多数都可能是不正确的,用社会标准对其进行检验是完全必要的,只有通过检验才能一步步完善,达到完全的认识。但要想对其进行检验,首先就要让它出现,不让出现如何能检验它呢?而"有违于人类科学史上业已公认并得到实践认可的科学理论"就不允许出现、就要删除,这违反了科学认识发展,再说的难听点是阻碍了科学认识的发展。牛顿的经典物理学是经过了人类科学史上公认并得到实践认可的科学理论,如果按照这条标准相对论、量子力学都是不被允许出现与要删除的,这不是科学上的极大笑话吗?这种违背科学发展的做法在人类历史上并不少见,也出现了人的悲剧与历史的笑话。乔尔丹诺。布鲁诺被宗教裁判所判罪烧死、希帕索斯(Hippasus)发现无理数,却被老师处死等等。就是在近代前苏联也出现过李森科事件,而在我国也出现过组织批判相对论的事。这些不都成了历史的可悲又可笑的话柄了吗?
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国家已进入发展快车道,并且一再强调要科学发展。科学网上不让发表个人有关科学的搏文,这难道不是怪事吗?真是让人不解。
这大约不算个人学术博一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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